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文要求直播电商企业明确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12-13 09:49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赵文军)12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提高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既保证了新业态健康成长,又以质量安全为底线。据介绍,《指南》以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增强消费者满意度为底线。以消费者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措施提升网上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从“量大”向“质优”转变。围绕畅通质量提升内生循环,指南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包括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销售生产等新型制造模式,让生产跟随消费;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平台算法逻辑聚焦质量;强化新业态加湾,要求直播电商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中心的产品选品和培训机制,从源头提高供给质量。努力消除顽固性疾病阻碍高质量发展。指南提出推出“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开展质量验证和安全码验证试点,建立生产资源编码、平台验证明码、消费者身份识别和码使用机制。建立全链条追溯机制;构建国家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管理,将风险转化为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网络直播平台和直播间经营者的营销行为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