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引导、运用”三轮驱动,打破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12-10 09:56
知识产权“保护、引导、运用”三轮驱动破坏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入新阶段、发展新生产力成为重大任务之际,我国运用一整套系统性、针对性强的政策工具,精准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创新的知识产权瓶颈,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解决“不敢创新”问题 目前,一些大型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活动中还存在顾虑。他们主要关心的问题之一是,当创新成果面临挑战时,由于存在侵权风险,维权可能面临成本高、周期长、举证难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创新投入的意愿和对创新的期望。 《建议》重点系统拓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等方面,多方面优化知识产权环境,切实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衡福光介绍,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通过不断提高评估质量和效率,加大力度实施按需评估,可以有效应对民营企业“变化快、保护慢”的痛点。为科技成果转化赢得时间窗口。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一方面,我们依法严格处理违法行为,依托全国129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中心,提供快速预审、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另一方面,akWe积极对接行政、司法、仲裁等多种解决渠道,积极推进调解机制。恒富光表示,这些措施将大幅降低民营企业维权成本。消除“伪创新”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企业可能会陷入“以专利换专利”产生壁垒或应诉的怪圈,导致大量创新资源流失于“伪创新”或低质量的申请。化。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成立知识产权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不以资源产业化为目的的申请、倒卖、销售行为。这直接提高了制度“伪创新”的成本。与此同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版《专利审查指南》明确,滥用专利无效制度的行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主任蒋通表示,此举是为了维护正常的专利申请秩序,“让正常的经营主体安心经营”。振兴“真创新”推动高效转型和应用知识产权应用是激发创新的最终目的。在落实方面,“大方案”民营经济组织通过自主执行、共享、转让、许可、质押等多种渠道改造知识产权,支持其参与专利开放许可,成立产业知识产权联合体,推动知识产权从“纸上”走向“市场”。通过“保护、引导、利用”三轮驱动,系统地将创新资源引入高质量发展主渠道,畅通民营经济转型“微循环”。 (编辑:胡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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