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法治发展则国家发展,法治强则国家强。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中国现代化建设伟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列出了“把“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新的征程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精神,推动全面治国理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迎来了新的一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出台,确立了法律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我国现行宪法第三次修改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国家基本法。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坚持共同建设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关键问题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习惯体系、良好的法治执行体系、严格的法治管理体系、坚强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了完整的党内法律法规体系,坚持法法并重,党内法与法并进,党内法与法并进,是党内法律的法律。坚持党内有法、依法管理、依法行政,遵循法治国策、法治政府政策、法治社会政策共建,实现法律科学、执法严格、司法公正、全民守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报告都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道路。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更加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心“更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式现代化”,提出完善具有我国“十五五”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一重要指示中强调,要作出一系列重要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建设更加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注重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法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法治惠及人民。”民族国家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主张,关键之一就是“更高水平”,要在各方面达到更高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四个认识”战略布局中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体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这些特征变得越来越广泛。在此基础上,要在法律、执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法律人才培养等领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开创了我国法治建设新局面,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紧紧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拓展,坚持廉洁、改革、求发展、维护稳定,全面依法治国。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落实好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一是保持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我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发展了习近平关于治国理政的思想。在科学理念引领下,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已总体形成,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我们要继续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是新时代武装思想、指导指导、推动工作。要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二是凸显法治建设价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从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到个人信息保护的实施,从解决实施难点的不断推进到范围的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法治建设的每一步都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渴望。要注重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平正义、全民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策、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完善维权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提高司法透明度、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安康。三是强化法治建设实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起点。在立法层面,法律体系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民生,完善法规,确保法律法规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避免碎片化和法律滞后问题,提高法律规范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聚焦质量发展和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快补齐制度短板,提高法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以高质量法律筑牢法治基础。在执法层面,转变更新执法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履行职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任意执法等问题,确保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依法治国政策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现执法同活力、同温暖。司法层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公正、高效、权威。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力,维护公平正义。社会层面,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规范,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需要提高涉外执法效能,确保涉外执法有效,加强涉外法律体系和能力建设。四是凝聚法治建设强大合力。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努力。要抓好落实法治管理领域重点部署、重要任务、重点任务,构建合力。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将法治建设规则有效性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压实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提高业务水平,严格履行职责。各行业、各领域要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融入工作全过程,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同时,让我们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队伍,为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时代赋予的使命,也是人民的共同期盼。它必须有耐心并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实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下,我们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健全法治体系,制定法治国家政策、法治国家政策、法治社会政策,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
(编辑:王巨鹏)